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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局直属各单位: 为使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更适应和服务好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科学合理地规划广播影视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修订年度计划和项目安排,经研究从即日起征集2017年度广播影视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针政策的规定,符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总体形势和规划,为促进广播影视行业工程建设及技术水平提高服务。以完善广播影视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为目标,鼓励申报现行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尚未制订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等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由申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生产实践和技术发展需要提出标准制订修订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包括:项目(标准)名称、项目申请理由、制订或修订的必要性及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总体目标(目的和作用、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条件(技术条件和成熟程度、与现行标准的关系、建议参编单位和起止时间)等。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网址:http://dinge.drft.com.cn/,点击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下载《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填写并确认无误后发送至电子信箱,同时打印一份纸质文档,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后,邮寄至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一致。 项目申报单位也可以直接填写随函附寄的《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二)申报2017年度广播影视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0日。 四、有关事项 已颁布实施的广电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可参考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网页中“标准目录”及“发行目录”栏目中信息。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 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邮编:100045 联系人:金鹏 电话(传真):010-68020046 电子信箱:jinpeng@drft.com.cn 附件: 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doc 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